湖北交通:铁路水路货运承载能力将大幅提升

发布时间:2019/5/14 9:15:15

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北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突出以“两江、五线、十节点”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实施“六大工程”,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和水运运输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服务交通强国湖北示范区建设。

《方案》指出,“两江、五线、十节点”即长江、汉江湖北段,铁路京广线、焦柳线、襄渝线、京九线、蒙华线沿线地区及以武汉、襄阳、宜昌、黄石、十堰、荆州、荆门、鄂州、黄冈、随州等铁路。

《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重点区域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与2017年相比,全省铁路货运量增加1000万吨以上,增长23%以上;水路货运量增加2710万吨以上,增长7.5%以上;集装箱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20%以上,省内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30%以上。聚焦铁路运能提升《方案》指出,2019年底前建成蒙华铁路,形成新的货运大通道;到2020年底,全省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聚焦水运升级提能

重点协调推进湖北长江“645”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襄阳以下汉江航道基本达到千吨级航道标准,到2020年底,湖北省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全面接入集疏港铁路,省内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实现与一级公路连接。

大力发展江海直达和江海联运,继续开辟武汉、黄石至国内沿海及东亚、东南亚近洋航线,巩固武汉至上海“江海直达”集装箱班轮运输,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

聚焦道路货运提质

不断强化属地政府治超主体责任,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现象有效遏制。

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到2020年,力争培育2家国家级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聚焦多式联运提速

加快联运枢纽建设,推进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完善省内各机场货运服务功能,深化省内长江干线、汉江支线主要港口与铁路合作。

加快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部、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聚焦城市绿色配送

鼓励邮政快递、城市配送等企业开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运输模式。

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聚焦信息资源整合

积极推进省内龙头物流企业数据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到2019年底,长江干线省内主要港口实现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共享。

完善武汉航运交易所航运交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积极推进社会化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广5G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立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和报送机制。